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有变!预计一个月后实施

发布日期:2024-04-12 08:29:34   浏览量 :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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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上交所、深交所和港交所将分别对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最大的看点是,沪深股通与港股通均实施当日额度余额大于等于30%时,显示额度充足,不再显示额度余额。目前沪深港通当前额度为520亿元;港股通额度为420亿元。

沪深港交易所在两地证监会指导下,积极推动取消总额度限制、扩大每日额度、丰富标的品种范围、优化交易日历等系列优化举措落地实施,提高信披与资本市场发展的适配性。

下一步,三所将继续密切合作,推动更多标的品种和交易方式纳入沪深港通,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统筹开放与安全,稳步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以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沪深港通交易信披规则有变

4月12日,沪深港交易所分别在各自官方网站披露沪深港通交易信息,主要调整安排如下:

沪深股通方面:一是港交所调整交易信息实时披露安排,不再披露沪深股通实时买入交易金额、卖出交易金额和交易总额;沪深股通当日额度余额大于或等于30%时,显示“额度充足”;小于30%时,实时公布额度余额。

二是沪深港交易所将盘后披露安排调整为:每日收市后披露沪深股通成交总额及总笔数、ETF成交总额、当日前十大成交活跃证券名单及其成交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数据的汇总情况。每季度第5个沪深股通交易日公布上季度末单只证券沪深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

三是港交所对香港结算参与者持有数量等信息进行适应性调整。

港股通方面:一是沪深交易所调整交易信息实时披露安排,港股通当日额度余额大于或等于30%时,显示“额度充足”;小于30%时,实时公布额度余额。

二是港交易所将盘后披露安排调整为:每日收市后披露当日买入成交金额及笔数,卖出成交金额及笔数,成交总额及总笔数,ETF成交总额,当日前十大成交活跃证券(包括ETF)名单及其买入成交金额、卖出成交金额、成交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收市后数据的汇总情况。每日收市后披露单只证券港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

整体来看,调整后的最大的看点是,沪深股通与港股通均实施当日额度余额大于等于30%时,不再显示额度余额。

交易所方面介绍,给市场预留充足的技术调试和准备时间,本次调整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港交所调整对沪深股通盘中交易信息的实时披露,预计一个月后实施;第二阶段,沪深港交易所同步完成其他交易信息的披露调整,预计第一阶段完成三个月后实施。

为何调整信披机制?

沪深港通推出近10年来,双方根据市场发展情况,持续优化完善投资额度、标的范围、交易日历等机制安排,积极促进两地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交易信息披露机制作为沪深港通机制安排的重要一环,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

当前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安排的披露频率和内容与A股市场信息披露的一般习惯不同,也不同于国际主流市场的普遍做法。

从国际实践来看,欧美等主流市场均不在盘中实时披露某一特定类别投资者的交易信息,也未在交易信息披露机制上,对国内投资者与国际投资者作出差异化安排。

因此,为维护市场整体信披的一致性,提高信披与市场发展的适配性,保障投资者获取信息的公平性,对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进行调整。

另外,此次调整基于两地证监会指导,沪深港三所依据主场原则。即相关交易活动应遵守交易发生地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等,并综合考虑两地市场投资者结构特点和信息披露惯例等。

对后续的优化安排,沪深交易所表示,沪深交易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两地证监会统筹部署,推动更多标的品种和交易方式纳入沪深港通,同时进一步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助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底,沪深股通股票占A股市场市值比重超九成,港股通股票占联交所主板市场市值比重超八成,沪深港通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窗口,为两地资本市场改革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此前,互联互通机制还曾推出系列优化举措,包括取消总额度限制、扩大每日额度、扩充标的品种和证券范围、引入北向投资者识别码和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优化交易日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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